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NHWZB2021-09-01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6万元
三、采购内容: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字号)及附件,注册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应为医疗机构相关设备配套使用;若为非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准字号)及附件,注册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应为医疗机构相关设备配套使用;(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4.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7、提供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8、供应商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文件获取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平顶山市南环路中段鹰龙商务酒店四楼报名;
5.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留存。
5.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721888251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园北街9号
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49662985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淮南街交叉口19号楼2单元10层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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